综合整理丨钟钟 编辑丨百进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从今往后,明星代言P2P之类虚假或欺骗性平台、有意无意挣取黑心钱的事件,被划为劣迹艺人进而遭到永久抵制的风险,越来越高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明星胡乱代言跟假唱、吸毒、酒驾、代孕…等行为,统统列为了劣迹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胡乱代言也是劣迹《管理办法》第二章的“从业规范”中,对于演艺人员的艺德艺能都给予了指引有15项行为被明令禁止: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3、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4、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5、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6、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7、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9、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10、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11、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12、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13、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4、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15、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协会将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管理办法》规定,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中招艺人已有一长串根据《管理办法》,不少“出事”的明星都已经中招前段时间陷入“代孕弃养”风波的郑爽,显然已经属于“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这一条在郑爽之前,黄海波、贺一航、文章、吴秀波、李小璐等明星因“嫖娼”、“出轨”等事件被网友抵制,罗志祥则因为劈腿和不当行为被送上风口浪尖,似乎也都在条款的“劣迹行为”之中。
《管理办法》还提到了“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也属于劣迹行为演员、歌手韩雪在主演的音乐剧《白夜行》中假唱,引起观众不满,事后虽然韩雪道了歉,但假唱事件却为韩雪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外,萨顶顶把话筒拿反了却依然歌声优美的“假唱事件”在当年也引发了热议。
“黄、赌、毒”以及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明确的违法行为自然也在其中根据《管理办法》,这些违反法律的劣迹艺人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还将不同程度接受行业的联合抵制因为吸毒被限制了的艺人包括陈羽凡、李代沫、宁财神、房祖名、柯震东、张默、高虎、王学兵、毛宁、傅艺伟、满文军、孙兴、莫少聪、谢东等。
就在3天前,女星高娅媛还因醉驾登上热搜胡乱站台、代言方面,陈建斌、林志颖、朱茵等知名艺人为涉嫌传销的摩能国际张目较为典型摩能国际由卖保健品起家的蒋德才一手打造,跟总裁万兵、副总裁向洪玖、V塑总经理杨晶晶等人一起,打着微商旗号进行非法传销等类活动,把花重金请大牌明星站台坐镇定位在首位,据称被吸引入局的会员高达数百万名,产品销售额一度高达50多亿元。
这些年胡乱代言P2P的明星们,更是被受害者和社会舆论口诛笔伐:尽管他们在粉丝的追捧下,早已挣得盆满钵满,但还要进一步利用粉丝的信任,为P2P机构张目代言,极尽吹嘘误导之能事,导致大量粉丝纷纷飞蛾扑火,最终打落门牙和血吞。
《正经社》梳理媒体报道获悉,胡军、杨迪、汪涵、杜海涛、赵雅芝、唐嫣、王宝强、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唐国强、张铁林等多位演艺明星,大致从2014年开始,大多分别为e租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中晋资产、紫马财行、鑫琦资产、理想宝、爱投资等等P2P平台代过言。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虚假广告仍代言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公允地说,这个名单中,一些明星或许并没有对P2P的相关鉴别力,或者只是按照广告代言一贯不需要承担责任、“给钱就上”的接活惯例,属于无心之过。
但是毫无疑问,他们获得的代言费,属于非法所得;他们对于粉丝投资者的误导,存在重大过错,至少应该承担退还代言费、协助追讨投资损失等责任德为艺先才能走远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说:“如果你认为教育的成本太高,试试看无知的代价。
” 抵制劣迹艺人,也许我们会惋惜,他们的天份与特长,他们的演技与实力,甚至是已经杀青,投入大量资金而不能播出的影视剧,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 当我们这样想的时候,我们可以用哈佛大学前校长的话来提醒自己:“如果我们认为抵制他们的成本太大,试试看不抵制的代价。
” 艺人做从事的行业,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已他们作为公众人物,有模范引导大众的责任,还有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如果不抵制劣迹艺人,指望他们把大众都带到沟里去吗?央视新闻发文称:该新规张弛有度,富有“弹性”,既体现了对演艺人员劣迹的零容忍,也没有一棍子“打死”劣迹艺人。
换言之,情节不重且改过自新者仍有复出机会需要厘清的是,尽管这是行业规范,并不是刚性的法律制约,但威力不小一旦被整个演出行业“抛弃”,且被演出行业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基本上可以宣告退出演艺业了。
因此,广大演艺人员不能小觑这个行业规定试想,一名艺人触犯了法律法规,挑战了道德红线,却掸掸灰尘,若无其事,可行吗?还想着继续抛头露面,钱照赚,名照扬,乃至一呼百应,兴风作浪,怎么可能?“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
”身为演艺人员,特别是那些知名度较高的艺人,更需严格自律,当好表率一旦玩火,就会带来恶劣影响,付出沉重代价事实上,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加大对艺人的管理,对艺人劣迹明确说不比如,早在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文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显然,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不仅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规束,也会被怀有正义感的受众所不容文艺工作者要“讲品位,重艺德,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要求演艺人员提高修养、注重品行、洁身自好,绝非道德绑架,也不是高标准。
端了演艺这碗饭,就要守住行业规范,在德艺上均有追求,演艺道路才能越走越宽敞新华社发表微评称:这些举措,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从艺德为先,艺人须自律艺人生活在聚光灯下,更应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品行和优秀作品回报社会。
“德艺双馨”四个字,永远都不会过时【《正经社》综合整理,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央视新闻、新华社、封面新闻、心路通幽等】责编|唐卫平·编辑|杜海·校对|然然声明:文章仅供参考,勿作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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