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一交警执法时被执法对象私自用手机录制执法视频并歪曲事实发布到网上,为泄私愤,谎称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开具罚单短视频平台上,孕妇韦某光发出灵魂拷问:“广西百色市田阳那坡高速口上,这位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并开罚款,大家说合理吗?”。
视频一出引发热议,网友们也纷纷为这位孕妇鸣不平试想一下,如果把孕妇肚里小孩算成超载人数,确实说不过去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来看看百色官方是怎么说的4月14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案件线索移交当地辖区派出所,孕妇韦某光被派出所传唤到案。
据她自己交代说,她怀有身孕不假,当时车上也确实超员了一个人,交警对他们的处罚是合法合规的只是她被处罚后一时想不通,就掐头去尾剪辑了自己拍摄的视频片段,再把交警开的罚单配上,还杜撰了一段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的文字,把这个视频发到短视频平台吐槽。
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受百色市公安局督查委员会的委托,5月24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为该民警颁发了《公安维权正名书》及抚慰金,为依法履职的民警撑腰!民警正常执法,险被诬陷派出所对韦某公然侮辱交警的违法事实,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不伦不类,是一个病句,表达的意思也是模糊不清孕妇怎么会是“超载人数”呢?有又哪来的交警会愚蠢到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的呢?说到超载的,只能是车子,只能是车子超载了。
事实也是如此这位韦某光是一名孕妇所以编造了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的说法,以此来诬谄执法的交警只可惜这位造谣者韦某素质太差,在语言表达上词不达意,漏洞百出,所以这个谎言也就失去了可信度但对公安通报中所说的“执法对象私自用手机录制执法视频”有些不太理解,什么叫私自录制视频?。
执法对象能不能录制相关视频呢?如果可以,那就没有私自录制一说;如果不可以,那就坚决不能录制但从公安部门的相关接受监督的规定来看,执法对象应该可以录制视频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造谣诬蔑。
又是掐头去尾的诋毁前几天,兰州大学一学生将老师讲课的课件,也是用掐头去尾的方式发到网上,说老师抹黑抗美援朝,结果引来无数的攻击和谩骂,搞的老师都无法正常上课了,而实际上呢,老师是在批评那些抹黑的人显然,这位造谣生事的孕妇是懂网络的,她知道社会上对执法部门的不满情绪,明白这样的话题是具有煽动性的。
所以,当她把这个事情掐头去尾之后,就制作出了一段“完美”的视频,当这段视频一发来的时候,迅速引来了网友的谩骂,纷纷指责交警“奇葩”的执法方式。